白天休息,晚上出来捕食百日虫的生物。
沙獾的攻击力基本就是零,只是一个外强中干的生物。
如果百足虫能反抗,沙獾绝对会从这个荒漠中灭绝。”
李杰看着沙獾埋头在地上贪婪吸食的样子,不由得笑了笑,“这,也是人类。”李杰对自己说着。
苦笑,无奈,悲哀。
李杰渐渐发现前进的路就像眼前这片沙漠,曾经无比光亮,慢慢的就变为黑暗,寻不到路。
李四这个活了千年的人也是读懂了李杰的心思,“这就是世界,我们生活的世界。
不过,”李四话锋一转“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一种人,就是能够发光的人。
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们早已习惯了黑暗,忘却了什么是光芒。”
李杰也是深吸了一口气,面前的百日虫要么被猎食,要么就吃的饱饱的钻回沙堆中。
重新回归于黑暗。
那几只沙獾嗅到李杰的气味匆匆跑开。
“我叫李杰。”李杰莫名其妙的自言自语起来。
李四也是很疑惑的看着他。
“我绝对不会让光芒消失,就算身处无尽黑暗,我的光芒也不会熄灭。”李杰左手握拳高举向天空“我要像太阳一样,驱逐所有黑暗。
我,李杰,发誓。
绝不堕落。”
李四摇了摇头“你能够重新审视自己很好,但是,黑暗,永远不能被驱逐。
有光,就会有影。
你只能将影压缩到最小,却无法驱逐影,这是神的法则。
盲目的自信,会让人迷失。”
李杰思量了一遍李四的话,点了点头。
继续前行。
人生,就是用生命去走步。
有的人在前进,有的人在后退,也有的人在原地踏步。
然后,在某一个时间段,就会发现有一副沉重却发着光的甲胄正躺在脚下。
有的人披上甲胄,有的人弃之不理。
大部分披着甲胄的人在走步时会慢慢发现自己越来越没有力气来披起这幅铠甲,可是又不愿丢下这份闪耀。
于是,用自己的双手一点一点剥开那闪亮的盔甲,最后却发现自己的手不知不觉将铠甲上的光辉全部抹去。
披着完整铠甲走到最后的人永远只是少数中的少数。
纪元2014年11月9日。
重国,萨卡兰大荒漠。
烈日炎炎,热气拼命从沙地上钻出,扭曲着空间的模样。
经过李四的不断指引,李杰拖着口干舌燥,几近虚脱的身体走到李四再三肯定不是海市蜃楼的古树下。
古树婆娑着妖娆的身姿安然屹立在热辣的日光下,不知道哪里来的水分,让这株瘦骨嶙峋的古树存活在这片荒漠中。
古树枝繁叶茂,躯干却好似一个老人,满是干巴的皱纹,弓着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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