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国哥!
你的公司会放你走吗?
不是刚刚筹备新专辑吗?”金在珉把心中疑‘惑’的点问了出来。
“呵呵!
还没有和公司签好合同。”金钟国微微为难的笑了笑,解释道“固然在珉你不介意公司给你的分成是多少,但在珉你可是啊!
这样的分成实在太低了,我都不好意思到时以你的名义捐出往,这个是对你才干的一种玷污,所以一直都在和公司洽商当中。”
“钟国!
你们公司给在珉的分成很低吗?”正在大快朵颐的林允儿也暂时放弃了到嘴边的美食,抬头对金钟国好奇的询问着。
啊!
多少歌手梦寐以求都是盼看自己能得到对方创作的一首歌曲,多少公司抛出重金想求一两首对方的歌曲而不可得,从来没有听过那家公司会给出低价购置的歌曲的。
“500万每首歌曲应用权,后期的音源分成公司拿9成,其他分成也是差未几。”金钟国都不好意思把这些数字说出来,由于他知道他说出来之后前面的人是什么表情。
果然和他预期的那样,众人听到他的话之后都是瞪大着眼睛一副“你没有开玩笑吧”的表情,哪怕是一直不重视金钱的金在珉也都是一副瞠目结舌;苦笑的表情。
金在珉还真没想到后期的分成竟然这么“给力”,对方的公司是不是“肚量”太大了一点,竟然给出这么一个合同,就算他不在乎钱也不能这样吧!
少‘女’时代的几‘女’都不知道怎么形容对方公司的人了,是想钱想疯了;还是脑‘门’被‘门’夹了,自认为她们公司够吝啬的了,没想到竟然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啊!
活脱脱现代的葛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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